17.培育有中国特色和世界影响的知名品牌。支持地方和企业开展纺织服装品牌建设,通过培育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增强我国纺织工业在国际供应链中的话语权,提升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活力。
(六)提升供给体系韧性,释放市场需求潜力。
18.提升民生必需纺织品保障水平。组织有关机构研究测算化纤、印染、棉纺等基本民生产业能耗与效益的关系,满足产业合理用能需求。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满足运动、户外、时尚、休闲等量大面广的服装、家纺消费需求。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家用纺织品消费指南”相关工作。开发推广具有保健、防护、护理功能的服装、家纺等适老产品,提升尿裤、护理垫、护理湿巾、溃疡康复用品等护理产品适老性能。
19.满足和引领时尚消费升级需求。组织开展纺织服装“优供给促升级”、纺织服装消费季、家纺消费节等活动,深入推进“十大类纺织创新产品”培育和推广工作。创新时尚消费场景,积极发展纺织服装首店,建设时尚街区,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在纺织行业建设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加快提升纺织行业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面发展水平。支持企业发挥服装产品时尚属性,引导消费者在消费活动全过程贯彻绿色低碳理念。鼓励企业加快终端模式创新,建设智慧商店,满足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
20.增强纺织品检测认证市场影响。支持开展纺织品检测认证服务,推进国内检测认证机构与国际有关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和结果互认,提升纺织品的品质和功能性,丰富纺织品的内涵和价值。
21.培育有产业引领力的优质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提高资源整合和创新引领能力,培育一批制造业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优质纺织中小企业中培育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大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开展融通对接活动。支持纺织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管理和装备水平。支持纺织企业参与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培育一批制造业现代供应链示范企业。鼓励纺织企业树立以人为中心发展理念,改善软硬件环境,打造高质量就业岗位。
(七)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构建开放合作体系。
22.促进各区域纺织产业合作互助协调发展。支持有关机构开展区域纺织发展潜力研究和评价,指导各地改善纺织行业发展环境,优化纺织产业区域布局。落实好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指导意见和制造业转移发展指导目录,发挥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纺织产业科学有序转移。完善区域产业合作服务体系,举办“线下”产业合作对接活动,优化国家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线上”服务功能。支持行业协会搭建纺织产业区域合作平台,促进东中西部纺织产业形成区域协作和利益共享机制。
23.打造专业化特色化世界级纺织产业集群。支持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在纺织行业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构建省级—国家级—世界级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在纺织产业集群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组织开展纺织区域品牌发展路径研究,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纺织区域品牌。发挥纺织行业生产制造与文化时尚有机融合特点,支持地方建设纺织特色产业小镇。
24.推进产业链供应链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发挥我国纺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优势,推动建设纺织类国际组织。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参与纺织领域国际组织活动,主动搭建贸易、技术、社会责任等国际合作平台。引导领航企业、单项冠军企业等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全球生产网络和供应链体系。推进纺织产业内外贸一体化,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联动效应。支持行业协会和地方开展国际经贸合作、国际供应链对接等活动,培育国际经贸合作新增长点。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合作,统筹推进,将各项工作任务抓细抓实,取得实效。已出台地方性促进纺织工业发展政策文件的地区,要将落实本地区政策文件与落实本实施方案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未制定地方性促进纺织工业发展政策文件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本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加强地区间交流协作,坚持全国一盘棋,合理分工,共同发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