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布线工程的电气测试包括电缆系统电气性能测试和光纤系统性能测试,其中电缆系统测试内容分别为基本测试项目和任选测试项目。各项测试应有详细记录,以作为竣工技术文件的一部分。
(2)电气性能测试仪按二级精度,应符合相关要求。
(3)现场测试仪应能测试3类、5类双绞线电缆布线系统及光纤链路。
(4)测试仪表应有输出端口,以将所有存储的测试数据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并进行维护和文档管理。
(5)电缆、光缆测试仪表应具有合格证及计量证书。
七、各种文档的验收文档验收主要是检查乙方是否按协议或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所需要的文档。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主要安装工程量,如主干布线的缆线规格和长度、装设楼层配线架的规格和数量等。
(2)在安装施工中,一些重要部位或关键段落的施工说明,如建筑群配线架和建筑物配线架合用时,它们连接端子的分区和容量等。
(3)设备、机架和主要部件的数量明细表,即将整个工程中所用的设备、机架和主要部件分别统计,清晰地列出其型号、规格、程式和数量。
(4)当对施工棚有少量修改时,可利用原工程设计图更改补充,不需再重作竣工图纸。但在施工中改动较大时,则应另作竣工图纸。
(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要求的测试记录,如缆线的主要电气性能、光缆的光学传输特性等测试数据。
(6)直埋电缆或地下电缆管道等隐蔽工程经工程监理人员认可的签证,以及设备安装和缆线敷设工序告一段落时,经常驻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随工检查后的证明等原始记录。
(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中如采用微机辅助设计,应提供程序设计说明和有关数据,以及操作说明、用户手册等文件资料。
(8)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因素,部分变更或修改原有设计或采取相关技术措施时,应提供建设、设计和施工等单位之间对于这些变动情况的协商记录,以及在施工中的检查记录等基础资料。